根据学校相关项目管理规定,为加强科研项目的中后期管理,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,同时也为及时了解和解决科研人员在研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确保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与结项,现将2023年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(以下简称“中检”)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中检范围
所有在研的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、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、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以及河南省科技厅项目,详见附件1。
二、中检工作主要内容
(一)各项目负责人要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或申请书要求,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工作,确保完成预定研究任务。要认真梳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,如实填报《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》(详见附件2),并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,送交科研处审核。
(二)阶段性成果如有已发表论文或已出版著作的需要在《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》后面附成果的复印件(论文包括封面、目录页、正文页和检索页,著作包括封面、版权页、有编写说明的前言页、目录页和CIP检索页)。所有成果需注明所依托项目。
(三)项目负责人须将《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》电子版及成果材料,于2023年9月4日前上传到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(http://minsheng.rcloud.edu.cn/)。
三、报送材料
(一) 纸质版《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》1份(A4纸打印,左侧装订)。
(二)阶段性成果复印件1份(附在《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》后一起装订)。
(三)纸质版材料报送截止日期:2023年9月10日
四、其他事项
若科研项目需进行变更,项目负责人可填报《课题变更审批表》(详见附件3)。
科研处
2023年6月19日